□本报记者陈健健
浙江阳光(600261)公告称,新发布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如果实施,将可能对公司主要产品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一体化电子节能灯)、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5)的国内销售的增长产生正面作用。
公告表示,国家采取间接补贴方式进行推广,即统一招标确定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企业及协议供货价格,财政补贴资金补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最终受益人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办法》规定,大宗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将分批下达高效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推广任务,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中标企业落实推广任务,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5亿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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