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财经-搜狐网站
财经频道 > 证券频道 > 个股公告,上市公司公告,证券频道

关于对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公告

    经查明,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化集团”)、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丹化”)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06年度,丹化集团新增占用*ST丹化资金13380万元,上述资金占用行为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利益,丹化集团未及时通知*ST丹化进行披露。

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丹化集团占用*ST丹化资金余额为69698万元。

    丹化集团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2.1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股东披露指引》)第五条、第十条的规定。*ST丹化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2.2条、第10.2.5条的规定,*ST丹化原董事长梁健、总经理鲍龙飞、原董事陈泳妃、独立董事于敏、原财务总监孙凯捷及副总经理王福成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严重违反了《上市规则》第2.3条、第3.1.4条、第3.1.5条、第10.2.5条的规定,对*ST丹化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丹化集团、*ST丹化和有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股东披露指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丹化集团、*ST丹化予以公开谴责处分。

    二、对*ST丹化原董事长梁健、总经理鲍龙飞、原董事陈泳妃、独立董事于敏、原财务总监孙凯捷及副总经理王福成予以公开谴责处分。

    对于丹化集团、*ST丹化和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公开谴责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梁健 | 鲍龙飞 | 孙凯捷 | 陈泳妃 | 王福成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