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9日电(记者李江涛)北京市设立特殊困难共青团员帮扶资金,用于扶助突发生活困难的团员,2008年度“北京市特殊困难团员帮扶资金”总额将超过100万元。
记者从29日召开的共青团北京市十二届三次全委会上获悉,设立“北京市特殊困难团员帮扶资金”是为了进一步深化北京市共青团组织服务青少年工作,特别是为遇到特殊困难的团员青年提供有效帮助。
“北京市特殊困难团员帮扶资金”将主要用于扶助团组织关系在北京市的团员或团组织关系不在北京市但长期在北京学习、工作、生活的流动团员中,因本人或直系家属由于疾病或事故等特殊原因导致突发生活困难的团员。
据共青团北京市委介绍,帮扶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从团市委收缴的团费中拨付一定比例;二是适时组织“团干部和共青团员献爱心”活动,从捐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三是结合希望工程等公益品牌,积极争取各界支持,在资助困难青少年工作中统筹推进特殊困难团员帮扶工作。帮扶资金的工作原则是“及时申报、严格审核、紧急扶助和集中发放相结合”。
据了解,长期在北京学习、工作、生活的流动团员可向所在街道和社区的团组织申请资金扶助,北京将以区、县、局级团委为单位进行审核工作,并将通过各级团组织拨付帮扶资金给经审核符合扶助条件的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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