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投资杨浦区“渔人码头”二期项目(下称:渔人码头项目)的议案: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和上海东方明珠置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三方拟以5:3:2的出资比例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开发渔人码头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其中公司出资5亿元。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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