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环境局局长邱腾华(左)与香港环境保护运动委员会主席李宗德主持“2008香港环保卓越计划”开幕典礼。(图片来源:香港特区政府网站)
中新网2月2日电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2008香港环保卓越计划”1日正式展开,鼓励各行各业持续实践环境管理,为环保做出贡献。参加机构如达到预设数目的既定环保目标,便可取得“环保标志”。
“香港环保卓越计划”融合3个由香港特区政府推动的环保奖项而成,包括“香港环保企业奖”、“明智减废计划”及“香港能源效益奖”,以表扬对环保做出贡献的机构。
所有以香港为业务基地的公私营机构及其营运单位,均可参加。
该计划分为“环保标志”及“界别卓越奖”,前者4月起全年接受申请,“界别卓越奖”4至6月接受报名。参加机构如达到预设数目的既定环保目标,便可取得“环保标志”。机构可申请1项或以上的标志,包括:减废标志、节能标志、清新室内空气标志及环保产品标志。各标志按达标的数目分为“良好”及“卓越”两个级别。
“界别卓越奖”按界别进行年度比赛,颁予实践全面及卓越环境管理的机构。评审标准包括“环保领导”、“环保计划与表现”及“伙伴协力合作”,各评审准则的比重,按各界别的特有情况而定。
有关奖项按7大界别进行遴选:建造业、金融业、酒店及饮食业、物业管理、零售业、交通及物流业、公共机构及非牟利机构。各界别均设有1名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1名中小型企业奖及不多于10名优异奖。
为表扬得奖机构在环保管理上的出色表现,获颁“环保标志”或“界别卓越奖”的机构,可在宣传品及广告中使用有关标志。
每个进入“界别卓越奖”第2评审阶段的参赛单位,均可收到由环境专家编制的环保表现评估报告。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