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股指期货一样“犹抱琵琶半遮面”般的一拖再拖,券商融资融券试点最终确定了今年推出的大方向。证监会日前明确指出,今年将“适时”启动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试点。
上海证券策略分析师郭燕玲昨天向早报记者表示,监管层选择此时宣布这一消息旨在刺激市场活跃度,但预计具体实施起来仍有难度。
据报道,证监会机构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印发《2008年机构监管工作要点》和《关于证券公司全面落实基础性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的通知》的函”,明确提出了2008年的机构监管思路,其中也提到了“适时启动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思路。
“去年上半年,市场就盛传融资融券试点将很快推出。”郭燕玲称,可能由于当时市场过热,而券商融资融券偏偏又能增加市场流动性,从而起到助涨的作用,因此该试点就搁置了下来。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与股指期货的推迟有着异曲同工的背景。事实上,早在2006年7月,证监会就公布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郭燕玲认为,当前放出券商融资融券试点时间表,很可能是考虑到当前市场的低迷,希望利用场内存量资金放大效应,刺激市场活跃度。
郭燕玲表示,和股指期货、创业板等定于今年推出的创新业务一样,融资融券想在今年有大作为的可能性不大。据悉,由于现行办法规定融资融券一定要依靠券商自有资金,券商对此的兴趣有限,“相对来说,融资业务的需求更大一点”。
分析人士认为,融资融券的实行可能会给市场带来400亿元左右新增资金,同时大大活跃交易,预计能使市场交易量增加30%左右,增加经纪业务收入总量。同时,融资融券可充当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当市场过度投机导致某一股票价格暴涨时,投资者可通过融券方式卖出股票,促使股价下跌;反之购入股票,股价则上涨。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机构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其中,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而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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