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日前邀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部分电信、经济、价格方面专家,就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问题进行了座谈,并将根据座谈会意见,近期对降低漫游费作出最终决定(《人民日报》2月13日)。
其实,就春节前举行的这次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听证,也许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从其以没有结果的尴尬收场起,问题的关键或许已不再是具体的收费标准,而恰恰在某种意义上在于价格听证本身,或者换句话说,在于价格听证作为一种公众参与权利程序,能在多大程度上取得社会公信。就此角度讲,这次手机漫游费听证的最大缺陷也许就在于此。
因为显而易见的是,公众对价格听证活动本身的认同,其实不在于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多少,而是在于相关的收费标准设定是否遵从了社会所公认的公平程序。而以此相对照,一个成本几近于零的漫游费听证,在不公布真实成本的前提下,却拿出二个听证上限收费标准方案让人选择。可以说,如此的价格听证程序,不但没有所应具备的民主含量,且在某种程度已接近“强迫”。所以在此,社会公众最大的疑惑或许是:这还是真的价格听证吗?
还有是,从春节前的漫游费听证尴尬收场到上述的“座谈会”也可以看出,信产部等相关部门“根据座谈会意见作出最终决定”的选择,实际上也就是以这次的“座谈会”取代了相应的价格听证,当然这或许是源于行政部门好意,也可以避免出现久拖不决的局面。然同样要注意的是,这样的行政安排,也许同时也会对价格听证作为一种民主参与程序??形成一定的伤害,因为当“座谈会”取代价格听证之时,实际上也是对价格听证??公众民主参与程序的变相排斥。而如此的结果,必然会对公众对价格听证活动的公信度,以及认同度造成负面的影响。
所以笔者认为,信产部与国家发改委所举行的上述“座谈会”,其初衷可能是出于行政善意,可如此安排所带来的相应负面社会效应却也不能不让人感到担心。 (来源:红网)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