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名称: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600605
    股 票代码:汇通能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东方国际大厦A座22-24楼
    通讯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东方国际大厦A座22-24楼
    邮政编码:200336
    联 系电话:021-62789999
    传真:021-62781234
    持股变动性质: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年2月18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汇通能源上市公司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东方国际大厦A座22-24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032111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纺织品、服装等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经营技术进出口业务和轻纺、服装行业的国外工程承包业务、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承办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产权经纪。
    经营期限:1994年10月25日至不约定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沪字310105132231927号
    法人代表:蔡鸿生
    通讯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A座23楼
    邮政编码:200336
    股东名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包括曾用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可不在媒体披露)、国籍、长期居住地及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蔡鸿生,男,中国,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齐乐,男,中国,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唐小杰,男,中国,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陆朴鸣,男,中国,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钟伟民,男,中国,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徐建新,男,中国,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境内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了持有汇通能源6.50%的股份外,在境内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公司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码:600278,股东简称:东方创业)。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而持有汇通能源股份。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并无意图继续增持汇通能源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汇通能源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08年2月18日,本公司通过划拨获得汇通能源9,572,589股股份。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的汇通能源股份合计占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5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一、买卖股份情况
    交易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汇通能源流通股份情形。
    二、交易价格区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划拨获得汇通能源9,572,589股A股股份。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它应披露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的经确认的复印件可在汇通能源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南京西路1576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资料;
    2、本报告书文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注日期:2008年2 月1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 股票简称 汇通能源 股票代码 600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上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9572589股 变动比例: 6.5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况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需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注日期:2008年2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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