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08年2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珠海中富将分别与徽商银行合肥绩溪路支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中国银行沈阳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昆山支行分别签署保证合同,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合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1,000万元贷款、沈阳中富瓶胚有限公司2,500万元贷款、沈阳中富容器有限公司1,000万元贷款到期续贷和昆山中富瓶胚有限公司3,000万元新增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按照规定提供担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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