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三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2月27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同意公司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完成公司银川第二产业基地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任务。
    (二)授权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项目有单笔不超过100万、累计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签字权。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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