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王恒利
由于法院批准了破产重整计划,
风华高科(000636)的母公司风华集团终于逃过了破产的劫难,昨晚风华高科披露公告对此予以证实。
风华高科在公告中称,昨天收到风华集团转来的肇庆市中院《民事裁定书》。
肇庆中院审查认为,风华集团提交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重整计划草案具有可行性。肇庆中院据此作出裁决,批准债务人风华集团提出的《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由债务人风华集团负责执行,管理人监督执行;终止债务人风华集团的重整程序。
此前,风华高科曾发布公告称,大股东风华集团的出资人,由广东肇庆风华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肇庆市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由于这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肇庆市国资委,因此风华高科的控制权仍掌握在肇庆市国资委的手中。
因为债务问题,去年7月11日,当地法院批准风华集团进行破产重整,不过母公司的破产重整并没有影响到上市公司的利润。此前风华高科预计,受到行业复苏影响,2007年全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50%到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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