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董素玉)8日在京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梁季阳作大会发言建议,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已刻不容缓,只有建立科学公正的土地使用、流转制度,合理配置与高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土地管理中公权与私权取得平衡,才能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梁季阳说,改革开放以来,土地资源被大规模开发利用。在征地中支付补偿费用是几万元的一亩地,在有偿出让时价格可达十几万元、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巨大的价差使得地方政府热衷于“以地生财”。由于在土地资源利用管理中公权的过度运用,造成了一系列严重问题。
梁季阳指出,土地管理不当引发三大经济社会问题:一是耕地资源锐减,粮食安全受到威胁;二是被征地农民失地失业无保障,有失社会公正,社会稳定受到威胁;三是土地高度垄断经营成为导致房价快速上涨的重要原因。
梁季阳说,规范土地管理的当务之急是严格限制“公权”的运用。应该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内涵,缩小强制性征地范围。确与“公共利益”有关的大型工程项目的征地应该以市场价格足额补偿。对于经营性的土地开发,应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作,通过用地者与供地者协商,通过国土资源部门办理集体所有土地流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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