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尽快设立碳交易所
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本报讯针对当前资本市场一些企业不讲社会责任,投资急功近利、污染环境、频繁出现逃避税收等行为,民革中央最新提案呼吁,资本市场应向那些承担了社会责任的企业倾斜,为它们的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也应推行社会责任型投资,更多地投资承担了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
民革中央还提交提案建议,中国应尽快设立碳交易所。
鼓励基金投资社会责任企业
对此,民革中央提出7项建议:一是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及社会责任投资的宣传教育,建议证监会开展“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投资主题年”;二是出台《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三是鼓励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先行一步,起到表率作用,譬如在其投资条款中增加有关社会责任的条款;四是监管部门在社会责任投资产品的推出上予以政策扶持,以社会责任投资为主题的公募基金产品、信托产品等在审批或核准上予以优先考虑,也可以考虑要求一些投资产品较丰富、规模较大的公司必须有一定比例进行社会责任投资,具体可以考虑出台一些行业性指导政策;五是鼓励和推动证券交易所、商业性指数公司设计社会责任型指数产品;六是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发挥作用,如保险公司开发新的社会责任险种,而商业银行则在发放贷款时审核该项目对环境及社会的影响;七是鼓励民间社会责任组织发展壮大。
建议中国设立碳交易所
此外,民革中央还提交提案建议,中国应尽快设立碳(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所。据悉,中国目前的碳减排量已占到了全球市场的1/3,居全球第二,已受到全世界高度关注,但中国至今没有自己的排放权交易所。
民革中央在提案中表示,设立碳交易所对中国至少可以有六项好处:第一,有利于推进中国积极参与清洁发展机制合作,促进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实施;第二,有利于企业引进国外资金与先进技术,提升我国的环保技术水平;第三,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议价能力,增加定价话语权,稳定交易价格,保护我国参与项目的企业利益;第四,有利于形成新的盈利模式;第五,有利于形成一个长期、持续的环保宣传教育载体和平台;第六,有利于为我国下一轮全面参与国际减排公约和开展地方或全国性排污权交易所做准备。
在具体操作上,民革中央也建议,设立碳交易所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下的交易,应先进行交易所设立标准的制定工作。在组织形式上,可以考虑组建股份制公司,条件成熟甚至可以考虑上市,如此运转可更市场化,还可以为今后证券交易所的改制上市做些探索。同时,在碳交易所运作一段时间后,可借助该交易所开展全国性的温室气体减排交易,有的省削减,有的增加,跨省买卖,全国总体上完成及安排任务。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