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曹西京
中创信测(600485)日前公告,由于公司股票增值权奖励方案尚有需要进一步沟通和解决的问题,董事会决定暂缓实施该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股权激励方案。实际上,由于股价下跌的风险,目前为数不多的股票增值权奖励方案将淡出,股权激励则更通用。
中创信测今年2月曾发布股票增值权奖励方案:由第三大股东智多维网络公司出资,拟向核心员工授予500万份股票增值权奖励,每一份股票增值权与公司的一股A股股票挂钩,授予价格为14元/股,一份股票增值权的收益=(股票市价-授予价格)×70%-相关税费。奖励方案的有效期自股票增值权首次授予日起6年,并分期行权。行权条件是,在奖励对象行权的前一年,公司按照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计算,以2006年为基数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等。
中创信测尽管2007年年报尚未公布,但已预告同比将增长50%左右。按原来方案,2007年应该达到行权条件,今年可以行权。问题是,公司目前股价仅15元左右,也许每份股票增值权在行权时,行权价格与授予价格之差才1元左右,奖励给核心员工的500万份股票中的70%才350万元左右,且首次行权不超过30%,则奖励仅100多万元,激励作用不大。如果公司股价进一步下跌,奖励可能成空,这大概是董事会决定暂缓实施的原因。
业内人士称,股票增值权奖励不同于股票期权激励:不涉及新发行股票,因此不会摊薄公司业绩;对公司也不产生期权激励费用影响业绩增长;奖励程度与未来股价相联系,二级市场股东明显受益,出资方也能从股价上涨中获益。因此股票增值权奖励对公司业绩的提升作用远好于股票期权。但由于市场变化未定,实施这类方案奖励风险较大。
此前,广州国光也披露了股票增值权方案,在授予激励对象有效期5年的888万份股票期权(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同时,还计划授予部分高管(共9名)20万份股票增值权。按该方案,“股票增值权”在授权日后3年内每12个月执行一次“增值权收益”或“罚款”,如执行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平均收盘价高于基准价9.25元/股,则获得价差收益(来源为公司未分配利润)。但如价差为负,则以差价总额的二分之一扣罚上述高管的工资。由于广州国光股票增值权数量少,且与股票期权结合,容易实施。而像中创信测这样单纯的股票增值权估计难以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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