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王立彬)国土资源部12日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在此间签署国土规划实施工作备忘录,以共同推进辽宁省国土规划实施工作。
根据备忘录,国土资源部将在今后辽宁省国土规划修改完善和规划修订中给予政策、技术等多方面支持,并将根据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勘查规划、矿山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等,在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勘查、规划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
并在土地用途管制、用地规模和时序上予以差别化支持,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创造条件。国土资源部还将在辽宁省国土空间定位、资源开发利用、生态整治与环境保护、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从全国层面和大区域发展上发挥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作用。
同时,《辽宁省国土规划纲要》经国土资源部审议后,由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实施。辽宁省将通过立法,强化国土规划的法律地位。辽宁省将组织市、县政府认真实施《辽宁省国土规划》,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规划行为。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规划的实施。
国土规划是对国土资源和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所进行的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的部署和安排,是国土资源利用配置和国土空间开发上最高层次的空间类规划。目前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了天津、深圳、辽宁、新疆和广东等5省区市国土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天津、深圳两市规划已完成,辽宁省国土规划文本即将报批,广东国土规划思路已确定并转入文本编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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