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消费者投诉最多的部分公用服务行业受到了出席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新华社记者连线部分代表委员,对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显示的5大行业的十大霸王式服务进行了点评。
有线电视初装高收费为哪般 现象:有的地方规定,有线电视新开户入网费300元,停机开通费50元至60元,这些服务只是一些简单的操作,费用却这么高,十分不合理。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郭跃进:有些有线电视公司以安装机顶盒、增加频道等名义收取高额初装费,如果不交就连基本电视频道都不予提供,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侵害。
对于有线电视这样新的消费领域,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尚未覆盖到,这也给了一些企业和部门侵害消费者权益以可乘之机。有线电视公司作为一种垄断行业企业,在商业活动中居于优势地位,必须相应承担一定的社会服务职责。即使消费者不愿意接受其高端高价服务,也应当获得最基本的服务。
垃圾短信骚扰何时休 现象:虽然经过电信主管部门的整顿规范,短信陷阱仍令消费者防不胜防。发送短信的号码从未见过,一旦回复,就被对方认定为订制了某项收费业务,费用激增,退订过程复杂;走私罚没物品、销售房屋乃至黄色信息,不分白天黑夜“轰炸”,使消费者不胜其烦。
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垃圾短信令人不堪其扰,打开手机就有诸如“首付19万元坐拥市中心商业步行街永久产权旺铺”等各类促销短信。而且大部分都是半夜三更收到。有时候还有莫名其妙的来电,响半声就没了。遏制垃圾短信并不是技术上的问题,关键是有没有真正把消费者当做“上帝”。
电表计量误差大令人质疑 现象:家中电表计费不准确,以前用的电表是机械表,显示一个月用电十多度;现在用的电子表,却显示一个月用电80度至100多度,相差好几倍。电子表如同“跑马表”。供电局来检查过,说是正常的,还收了检查费。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邢台医学专科学校党委书记陈联群:电表虽然从厂子里出来可能都是合格产品,但是电表都是由供电部门统一操控的,电表计量是否准确,应由质量监督部门去抽查,绝不能由供电部门自己查自己。
电表所有权到底归谁
现象:安装电表由消费者付费,但消费者要迁移新居时,供电单位既不同意将原收取的“分时电表”价款返还消费者,又不同意在消费者的新住所安装新的“分时电表”。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郭跃进:依据上个世纪90年代的部门规定,电力部门为保障电表数据的真实性,要求用户将其置于室外,且不允许用户随意移动电表。用户一旦移动电表,或将其安装在室内,电表数据即被认为不真实,电表也就作废了。这样的规定是不符合物权法精神的,也是对公民所有权的不尊重。
电信套餐云山雾罩看不懂 现象:电信企业一些套餐和资费项目宣传,只说表面上对消费者有利的,未做到全面细致,让使用该业务的消费者普遍感到“上当受骗”。一些广告过度渲染“单向收费”、“零月租”,避重就轻,淡化了其他附加条件,容易产生误解。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曲艺团团长马小平:资费套餐云山雾罩、片面夸大宣传优惠的一面,误导用户。电信企业应建立资费方案公示制度,通过营业厅、代理代办点、网站等方式公布现行资费方案,在业务宣传推广时应全面、准确,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应履行提醒义务,不得片面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或作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宣传。
有线电视凭什么按年收费 现象:有线电视公司规定有线电视按年度收费,消费者报停或取消有线电视信号,剩余费用不予退回。
全国人大代表徐秋芳: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了多长时间的服务,才有权收取相应的收视费。消费者办理退网业务后,经营者就不再向其提供电视信号接入服务,所以也就无权再向消费者收取费用,以前已经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消费者。有线电视收费应当改变计费方式,让老百姓明明白白缴费。
理财产品宣称包赚不赔误导投资人 现象:银行一些服务夸大其词,特别是推广理财产品时强调回报、获利多,但对风险提示少且不醒目,致使一些消费者购买后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凤城市工商局12315举报中心主任陈德:银行推出或者代理理财产品应该明示收益及风险。现在一些银行在推出理财产品时仅仅明示收益,缩小风险,目的是扩大业务量,实际上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建议银行在推出理财产品时,应把利益风险公示,让消费者明明白白选择。消费者自己选择,自行承担风险。但如果银行只谈利润不谈风险的话,就是欺诈行为。
十个窗口三个开银行排队让人烦
现象:一些银行窗口服务效率低,消费者排长队办理业务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银行服务窗口少,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有的银行虽然服务窗口不少,但开展服务的窗口少,工作人员工作效率不高。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凤城市工商局12315举报中心主任陈德:银行排长队,还是业务网点设得少,自动取款、跨行服务、网上银行等方方面面业务开展不够广。不少老百姓仍然愿意柜台服务。如果银行能够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资源,问题就能缓解。银行服务方式必须随着形势变化,增加网点,增加互通业务,提高网上业务安全。
供暖不达标,住不住都要交费 现象:采暖费没少交,但冬季供暖后家中的室温始终不达标。虽然每次提意见供热单位都表示给予解决,可结果经常是情况得不到改善,消费者对供暖单位的服务十分不满。另外,还有房屋住与不住都要交取暖费。
全国人大代表徐强:居民按时足额缴纳采暖费,供暖公司就要保质保量把锅炉烧好,让屋子里温度达标。供暖温度不达标,就是违约。今后应更多推行按热量收费。“享受多少热量,交多少钱,形成梯级供热,让老百姓可以选择自己需要的温度。”
走廊过道也收供暖费不合理 现象:目前收取采暖费时,许多地方是按建筑面积计算,包括了公摊面积。可有的公摊部分如门厅和楼道根本没有任何采暖设施,却还被要求缴纳采暖费,十分不合理。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吴金亮:目前,供暖收费以建筑面积计算,还是使用面积计算,全国并不统一。当然,能够统一标准的确是好事,有助于减轻百姓负担。但全国统一标准需要国家加大对供暖企业的补贴,保证这些企业的生存,这样才能有可能降低收费。
新华社记者:车玉明 韩 洁 冯晓芳 赵晓辉
安 蓓 张晓松 岳德亮 徐 扬
《市场报》 (2008-03-14 第04版) (来源:人民网-《市场报》)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