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俞靓 北京报道
昨日下午,就“银行业支持‘三农’和小企业发展工作情况”,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接受中外记者采访。专家认为,农村金融的种种问题使我国的农村金融成为整个金融体系的瓶颈和“短板”,而制度创新和扩大试点等措施有利于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并且加大各类机构的竞争压力。
农村金融一直是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但它们在发展中也遇到了很多困难,其中之一就是“融资难”的问题。
针对这一情况,全国人大代表、湖北银监局局长李怀珍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了农信社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创新,使得“三农”定位更加明确。以湖北省为例,农信社的资金99%都用在了“三农”。从改革效果来说,农信社的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农信社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创新非常及时,因为我国未来农村金融这块,除了扩大农村金融数量、增大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之外,对农村金融机构来讲,只有进行经营管理和业务上的创新,真正找到能够切合农村实际需求的银行管理机制。否则,未来的效果无疑会受到影响。
对于农村金融的制度和业务创新,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昨日表示,农村“三农”融资难问题必须要通过中央提出的改革创新来解决,要通过创新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创新融资机制来解决在农村的金融功能建设问题。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此前亦多次强调,对农村金融改革要坚持市场化原则,充分尊重各类资本投资意愿,由投资人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担风险。
银监会去年开始降低农村金融的准入“门槛”。截至去年末,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六个省区的试点已经批准开业31家机构,其中19个村镇银行、4家贷款公司、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到2008年2月末,已经累计批准开业34家,其中村镇银行22家。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认为,农村金融的种种问题使我国的农村金融成为整个金融体系的瓶颈和“短板”,难以满足农村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要,难以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而这次试点扩大有利于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并且加大各类机构的竞争压力,对农户和小企业的服务也将随着进一步市场化而不断完善。
专家认为,在创新农村金融机构制度业务、扩大农村金融试点的同时,监管水平也需要做出相应的变化,不仅坚持严格监管原则,严格准入标准,规范许可程序,还要强化资本约束,注重防范风险,以确保新机构安全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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