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种类偏少、没有生产日期、假冒伪劣商品充斥……记者在内蒙古的一些农村集市上发现,一些不法商贩利用乡村偏远的地理条件和落后的经济环境推销劣质食品,这些地方所售的商品食品安全状况令人担忧,原本落后的农村市场面临更大的威胁。
农民食品安全隐忧多 不久前,记者陪同母亲在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的集贸市场上购买食品,十里八乡的农牧民都赶了过来。在一个卖肉的摊点前,只见正在割肉的店主浑身沾满黑糊糊的油渍,肉案子就露天摆在灰尘四起的街道中间。
集市上各种货品都摆了出来,尤其是小食品居多。这些食品毫无遮拦地摆放在尘土飞扬的马路边。在一个食品小摊前记者看到,一种标为南方厂家生产的儿童食品既没有注册商标又没有生产日期;一种标着“喷喷香”的小食品既无食品安全认证标志,也没有生产日期。像这样的小食品在集市上随处可见,摊主以价格低廉来吸引农村消费者。
一位正在给孩子买零食的老人告诉记者,家里的大人都外出打工了,由于经济不宽裕,只能贪图便宜购买劣质食品来哄孩子。“只要能吃就行,谁管干净不干净啊。”
据当地食品卫生部门反映,这些食品基本都加入了色素、防腐剂、甜味剂等添加剂;甜蜜素、菌落数、大肠菌群、过氧化值等指标大量超标……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销售在农村的很多食品不仅质量不可靠,价位也不低,稍微上点规模的超市,食品的价格都要比大城市超市里的物价偏高。据一些商家反映,由于远离商品生产地,商品运输费用普遍偏高;分散、小规模的经营实体形不成规模优势。小商店、小卖铺,一次进货的数量较少,获得供应商的折扣就少得多,所以货物进价要高得多。
劣质食品缘何有可乘之机 劣质食品在农村为什么拥有市场?
由于农牧区消费能力薄弱,利润微薄,一些大型、正规、集团型超市无意进驻,农牧区流通领域经销食品的经营主体主要变为集贸市场、个体副食品商店等。城市里众多的商业实体,彼此间日趋激烈的竞争,使得商家争着“物美价廉”。而在农牧区,商业网点零散分布,在一定地域往往独树一帜,为其局部垄断经营营造了有利条件。有的农牧民反映说:“商店少,所以没有挑选的余地。”
当然,最为重要的还与农民的消费观念有关。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牧民苏和说,他买东西从来不看什么商品的商标、厂名、厂址,甚至生产日期,只要便宜就行。“啥真的假的不要紧,能吃就行……”苏和的这句话,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农牧民朋友的消费心态。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农牧民的整体消费水平有了些提高,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农牧民的消费水平还是偏低的。在他们的消费观念中,“便宜”还是首先考虑的问题,这就为低价劣质商品提供了生存的温床。对于什么是“三无”产品、如何识别,绝大多数农民都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有的说:“发霉的、长毛的、腐烂的就是坏的,不能再吃,其他情况没有什么问题。”
农村市场更多的是熟人经济,村子里开的小杂货店,其顾客群也多是本村人,一些农牧民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即使发现了食品的质量问题,也很少有投诉的。“我们和商店老板"低头不见抬头见",只要吃了死不了人,有点小毛病的食品,也就吃个"哑巴亏"算了。”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农民江凤英说。
此外,还与基层的监管部门监管缺位有管。巴林左旗的一个工商所工作人员说,单位只有10几个人,要管理10多个乡镇,根本管不过来,而且工商所除了监管市场外还要履行其他职能。
绷紧农村食品监管这根弦 早在2003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对农村消费进行过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食品已经成为继种子和农药之后排位第三的“农村消费者最不放心”的产品。如今在城市里,假冒伪劣产品可以说是人人喊打,但是在不少农村地区,形成了新的食品安全的盲区。
内蒙古一些基层食品卫生部门工作人员反映,当前农村市场监管有一定的难度。内蒙古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局食品处处长彭万珍说:“行政管理部门由于利益、人员、交通、效益等因素,习惯于把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放在市区,对于农村市场则疏于管理或少有管理,监管方面经常出现空白和盲区,日常监管难于真正到位,使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缺乏长期性和经常性,难以形成高压态势。”
他还分析认为,在农村查处案件取证时也往往因为没有凭证和充足的证据而作罢,使制售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得不到发现和应有的惩罚。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能力也非常有限,工作职能分工又不明确,而且在农村中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宣传活动,还要考虑到农民的接受能力以及实际购买食品的承受能力,这些因素都制约着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健康发展。
消除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的贫困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针对目前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基层食品卫生部门管理人员建议,加强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首先要重宣传。利用宣传单、标语、举办假冒商品展览等载体,定期公布食品信息动态,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习惯和心理,科学消费、健康生活。特别应重视对留守老人、儿童的教育引导,提高农民辨别食品好坏、优劣的能力,力求让他们做到不干不净的不买、假冒伪劣的不买、来路不明的不买。
还须给农民提供依法维权的渠道,在广大乡村建立基层消费者维权组织,给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构筑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使之真正成为农村食品安全的“前哨”。设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构建社会举报网络,建立起在农民身边不走的食品安全监督队伍。
此外,还要规范流通领域经营秩序。要积极倡导市场主渠道销售和规模经营的理念,引导和扶持大型食品加工企业,正规的食品超市在农村开办的连锁店,从源头上切断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而更关键之处则在于,当地政府要致力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牧民的购买力。
(责任编辑:单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