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朋友在趵突泉畔欣赏京剧表演。本报记者 徐素绘 摄
近几年,文化资源大省山东以骨干文化企业集团化建设为支撑,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传播,目前“走出去”已渐成规模,但记者调查也发现,由于体制机制创新的滞后,文化“走出去”要想获得进一步发展,还面临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的困惑。
“走出去”渐成规模 随着世界儒学热的兴起,国际社会对孔子思想的关注日益加深。中国孔子基金会的刘永恒说,山东一直致力于打造孔子这一世界文化品牌,在研究、发掘、传播孔子文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立了中国孔子基金会及若干研究机构,开通了中国儒学网、中国孔子网,在海内外举办了一系列学术论坛、孔子文化展等。
孔子、孟子圣人纪念像、书籍、字画等文化产品,年销售额达3亿多元。
山东各出版社积极参与“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每年都有一批图书列入推荐书目。同时,有针对性地参加国际书展,并到欧、美、日、韩以及港台地区图书市场,与当地出版发行机构建立广泛联系,寻求合作。
据国家版权局统计,2003年以前,山东省版权输出为零,到2004年,一举提高到70项,跃居全国第三位。2001年到2006年山东省共引进版权792项,输出版权124项,引进与输出之比为6.4∶1,其中2006年为3.7∶1,好于全国10∶1的平均水平。
报纸、杂志等成功在国外出版发行,影视作品输出成效显著。跟美国、韩国、德国巴伐利亚州等地电视台建立了合作关系,实现了电视栏目境外落地。另外,《大染坊》《孙子兵法与三十六计》等多部鲁版影视剧发行了海外版。
杂技、歌舞、民乐等文艺院团出访演出频繁。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全省派出艺术团组79个,出访人员1794人,出访国家和地区近70个。
文化“走出去”面临多重“羁绊” 综合山东部分文化外宣单位的意见,记者发现,制约文化“走出去”的因素很多,既有历史积淀的因素,也有现实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因素,既有思想观念的因素,也有操作上的技术性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是体制机制障碍,政府职能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缓慢,转企改制没有突破,社会资本很难进入某些文化产业领域。
二是缺乏可操作的统一规划,近几年,虽然各地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没有一个推动文化“走出去”的战略规划,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不明确。
三是叫得响的文化品牌不多。在文化领域,山东有一定影响的当属孔子品牌,但还没有形成应有的品牌优势。其他文化品牌则相对缺乏。
四是资金投入不够。除个别实力较强的报业、出版集团外,大多数文化企业和文艺演出团体,不仅在对外文化宣传方面基本没有投入,而且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压力,经费短缺成为“走出去”的一大困扰。
五是专门人才不足。《走向世界》杂志社董礼智等人反映,缺乏了解中华文化而又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外企业经营方式、善于运用国际经验和惯例的专门人才队伍,是让他们最感困惑,也是“走出去”面临的最大难题。
德国巴伐利亚州是山东省的友好省州,去年提出为山东省45岁以下、通晓德语的艺术创作人才提供赴德国免费学习一年的机会。但是山东省有关部门在全省人才库中打捞,没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无奈之下,只好请德方放宽年龄条件、放宽语言限制,改为通晓英语,才算把人凑齐。
“没有人才,怎么去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对外广告宣传、包装等都成问题。”山东省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说,文化“走出去”的重中之重,就是要尽快完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对外文化传播人才队伍,这是当务之急。
文化“走出去”,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滞后,对外文化贸易严重“入超”,我国上万亿美元的外贸额中,文化产品出口不到1%,文化贸易的严重逆差,不仅对国内文化产业的发展构成严重威胁,而且对我国的文化安全极为不利。
山东省的一些同志建议,文化“走出去”,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制定“走出去”发展规划,从政策上创造便利条件,如减少审批程序、放宽审批条件、税收给予优惠等。
据了解,文化出口大国如美国、日本和法国,都有包括文化贸易的外汇管理、项目审批、商品结构、税收优惠政策等在内的法律和政策。而我国目前尚缺乏完整的文化贸易法律和政策框架。山东省的一些同志建议:制定既符合国际规则,又适合我国国情的文化产业政策,完善税收与外贸政策,应尽快提上议程。如通过财政贷款贴息等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国际市场开拓活动给予支持;安排一定比例的“走出去”专项资金,奖励“走出去”成绩突出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出口项目资助申请给予支持,提供出口退税的税收政策优惠等等。
山东省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说,目前,真正的对外文化传播中介公司还没有成长起来,对外文化传播还是政府主导,政府应加强组织协调,从政策上为文化“走出去”创造便利条件。
(责任编辑:单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