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力,单位领导及责任人轻则书面检查,重则免职或受到党政纪处分。日前,《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发布实施,为(西安)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念紧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紧箍咒”。
视情节不同 4种方式进行追究 责任追究对象是区县党委、政府,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级计生部门主要领导。
《办法》指出,根据责任追究对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程度,对单位领导及责任人实行“诫勉谈话”,对单位实行“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视情节以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辞职或免除职务、给予党政纪处分等方式进行追究。
干部违法生育 单位要接“黄牌” 存在计生工作主要质量指标完成较差,隐瞒辖区人口出生真实情况、出具假证明、实施假手术、违规审批生育指标,违反规定乱收费等7种情形的,进行“诫勉谈话”。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成效不明显,本单位干部违法生育,农村奖扶工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奖扶对象确认准确率低于100%等8种情形,实行“黄牌警告”。
奖励优惠政策兑现到位率低于80%(含),打击“两非”工作措施不力,出现弄虚作假、隐瞒包庇等严重违法违规现象等7种情形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一票否决 主要领导可能免职 实行“诫勉谈话”的个人,当年不得评为各类先进。
“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列入重点管理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各类先进。“黄牌警告”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要领导,3年内不予提拔;整改不力,连续两次被“黄牌警告”或实行“一票否决”的单位,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要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免职或转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工作已变动的,要追究其责任。
干部提升 要过生育状况审查关 领导干部调离和提升职务,要将计生工作列入政绩考核,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或本人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不得提拔重用和交流,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办法》还特别指出,凡是存在非法生育(含非法收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徇私舞弊得到计划生育有关证明等行为的,不得提升职务或晋级,不能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
“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执行期限一般为1年。(崔晓刚)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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