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上午,原健力宝总裁张海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二审在广东佛山中院内开庭审理。
在庭审中,三名前健力宝人力资源部的管理人员出庭,为张海工资来源的合法性作证,但是张海却当庭称这几个人都是“小孩”,而人力资源部的总监等关键人员都没有出庭作证。
张海新的代理律师张逸扬当庭提出了22份审计报告的鉴定人均没有司法鉴定资质,全部不合法,这是一审中未提过的理据。
这22份审计报告,是羊城会计师事务所佛山分所进行审计的,这些报告涉及到健力宝集团到下属公司、中间公司及其他公司之间的资金流向。
由于昨天下午的庭审中有多名证人出庭作证,法官也给予张海充分的时间发言,庭审一直开到了傍晚6时半。法官表示,今天将继续对此案开庭审理。
张海面带笑容神情轻松
去年2月12日,佛山中院对前健力宝总裁张海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该院认为,张海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健力宝集团资金人民币12074.824208万元;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人民币8644.678685万元,据此判处张海有期徒刑15年。判决后,张海马上表示不服上诉。事隔一年零两个月,该案的二审昨天正式开庭。出于安全等原因,广东省高院借用了佛山中院的法庭审理案件。
据广州日报报道,张海的庭审原定于昨天上午九时半开庭审理,但是在八时五十分,已经有大批的旁听人员来到了现场,主要都是张海的家属和各地的记者。九时零五分,看到法庭内已经“人满为患”,法警只能将晚到的人员拒之门外。
记者还发现,张海的代理律师除了张民外,还多了一名腆着大肚子的女律师。她是张海去年新雇的律师张逸扬,主要是针对指控张海虚增库存的证据???22份审计报告进行辩护的。
九时四十分,张海在法警的押送下步入了审判庭。他穿着一套米黄色的T恤,蓝色运动裤和白色动运鞋。他的精神状况看起来很好,不时回头对着旁听席微笑。
公诉内容念了近半小时
开庭后,公诉机关当庭陈述了对张海的指控,公诉内容足足念了近半个小时。之后,张海开始陈述自己的观点。
“我是无罪的。”张海表示,一审单凭张金富一人的证言,就认定我犯职务侵占罪,这对他来说不公平。张金富既是公司的CEO,又掌握着公司的财务,因此,张金富其实与案件有着关系,其证言根本不可信。
“有人说我把健力宝当成了提款机,其实是健力宝把我们当成了提款机才对。”他说,正天科技与健力宝之间往来很多,正天科技给健力宝的款项,甚至比健力宝给正天科技的还多,因此他根本不可能侵占、挪用健力宝的资金。为了证明这点,张海后来还强调:“我在正天科技的股份折合为25%,而我在健力宝的股份却有45%,我将健力宝的钱挪到正天科技,那对我来说一点好处都没有。”
最后,他谈到被控挪用500多万买房子时,他说:“说我张海拿几百万去买房子,这是中伤的可能大于指控。”
律师辩称“六点意见”
早上的庭审中,张海的代理律师张民向法庭出示了多份证据,其中包括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刑事判决书,即最近才宣判的科龙原董事长顾雏军案的一审判决书。张民指出,正天公司占有或占用健力宝的资金,不等于股东个人的职务侵占罪,这份判决书正好可以作为判例,证明将正天公司作为单位占有等同于股东占有与法律规定相违背,虽然正天公司有张海个人的部分股份,但毕竟不能把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简单地等同于个人,将张海占有部分股权的正天公司的占有认定为张海个人占有,意味着否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职务侵占罪的成立,这明显与刑法的规定不一致。
张民还表明自己对一审判决的“六点意见”,其中包括一审认定的事实不符,虚增库存不是平掉了侵占的资金,正天公司收购健力宝饮料厂的当时就支付了2.25亿元港币,张海不是健力宝为正天划款的最终受益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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