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牛顺生)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已扫清收购路上的行政障碍。中钢上周末公开表示,公司对澳大利亚铁矿石生产商中西部公司的收购,已经获得中国外管局批准,且在获得中国外管局批准后,收购已无需中国商务部的批准,因此此前提交的收购要约中,关于中国政府审批的条件已不再有效。
澳大利亚资源部长马丁?弗古森昨日表示,政府没有建议任何中国或其他国家的投资者撤销申请。他还强调,虽然澳大利亚在审批外国公司对澳矿产业投资时会考虑到国家利益,但中国国有企业与其他国家的投资公司在澳投资的待遇没有区别。
马丁?弗古森称,澳大利亚对外国投资是开放的,中国有权像北美和欧洲等地的公司一样对澳进行投资。此番表态,也澄清了有关中国公司在澳被迫撤销申请的不实传言。此前,有国外媒体称,至少有10家中国公司在澳大利亚政府的强烈暗示下撤销了对澳大利亚矿产业投资的申请,其中也包括中钢。
在3月31日的收购说明书中,中钢称对中西部公司的收购已获得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批准。收购还需获得50%以上中西部公司股东的赞成票,及中国监管部门的批准。
钢铁专家徐向春认为,不论是中钢的收购获得外管局批准,还是澳大利亚的官方表态,都表明中钢对中西部公司的收购只是正常的公司行为,政府不会对此采取任何限制政策。中西部公司只是一个较小的铁矿石公司,与此前必和必拓收购力拓将影响整个行业的铁矿石供给不同,不会太多地引发第三方的关注。
中西部公司在4月24日宣布停止一项给予公司员工和独立董事股权激励的提案。中钢此前曾表示反对这一提案。同时,中西部公司董事会表示,将会在本周就中钢收购要约给予股东进一步建议。
目前,两家公司仍处于收购与提高要价的博弈。徐向春表示,此次收购是中国公司的首次敌意收购,也表明中钢对于中西部股权的重视,而中西部公司是为了获得更大利益。据分析,中钢收购中西部公司股份不单纯是获得铁矿石资源,更将凭借此平台,为今后竞购该地区的其他项目创造便利。
3月31日,中钢正式对中西部公司提出每股5.6澳元的全现金收购要约。根据规定,中钢要约需要获得至少50.1%中西部股东接受方才生效。由于中钢已经持有中西部公司19.89%股份,中钢实际只需要获得30.21%中西部公司股东接受即可。中钢的收购要约已经于4月14日正式开放,要约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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