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杜琴庆
时隔逾三年,著名的汉唐证券上海中华路营业部“8?16”案件处理工作近期正在推进。
据《财经》网络版报道,继上海市房屋维修基金诉汉唐证券一案胜诉以及
交大南洋(600661)诉汉唐证券案于近期撤诉之后,5月5日下午,汉唐证券上海中华路营业部“8?16事件”五起相关案件之一???上海盛勤(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盛勤)诉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汉唐证券)上海中华路证券营业部、汉唐证券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公开资料显示,成立于2001年8月的汉唐证券,在2004年,爆发了著名的“8?16事件”。2004年8月16日,盛勤、交大南洋(600661)、上海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等五家单位在国债委托理财未到期的情况下,在汉唐证券上海中华路营业部卖空国债,至此导致汉唐证券资金链严重断裂。2004年9月,汉唐证券由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托管经营。2005年6月,汉唐证券实行关闭清算。
当天,时任汉唐证券中华路营业部总经理的顾翠华率数家客户围堵时任汉唐证券董事长的吴克龄和总裁丛蔚,迫于压力,丛蔚在同意转托管函上签字。但在次日,汉唐证券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几家企业进行限制转托管。由于仍然无法回收资金,几家单位便将汉唐证券告上法庭,并申请将账户内的资金和证券进行冻结。
这一冻结便是三年。据《财经》网络版报道,在5日庭审中,双方都力辩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及证券资产应归己有。而在当天法庭辩论中有两大焦点。
其一,是盛勤和汉唐之间涉案的1亿元是正常经纪关系还是委托理财关系;其二,汉唐证券总裁丛蔚在2004年8月16日签字同意盛勤的转托管事项,而汉唐证券为何于2004年8月17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请求限制转托管。
双方在这两个焦点问题上各执一辞。庭审结束之前,审判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双方争议分歧严重,不再表示调解意愿。”原告律师的回答结束了当天的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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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