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中国的注册商标,通过转许可使用,竟变成了“洋品牌”。张建港律师最近因为自己购买的骆驼休闲鞋究竟属哪国“国籍”而和皮鞋生产商福建石狮市豪迈鞋业有限公司打起了官司。他表示,“混淆商标出处的行为会引导消费者更加追求所谓的‘洋品牌’而忽视民族品牌,从而降低民族品牌的影响力”。
案件回放
“美国骆驼”原籍中国?
张律师是一名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案件代理的职业律师。今年4月,他花370元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分公司购买了一双“美国骆驼”牌休闲鞋。
回到单位,张律师对骆驼商标的注册号进行了查询,结果发现:“美国骆驼”商标的注册人并非美国企业,而是一名叫“万金刚”的中国公民在中国注册的,并将商标的名称和图案许可给美国骆驼国际投资公司使用,而后美国骆驼国际投资公司又将该商标转许可给了福建石狮市豪迈鞋业有限公司使用。
就这样,一个本是中国人注册的商标,通过转许可使用,到国内就变成了“洋品牌”。张律师认为,从超市专柜的设计到休闲鞋的包装,都在给消费者传达“骆驼牌及图”商标是美国品牌,一般消费者很难参透其中的玄机。华联超市和豪迈鞋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于是张律师将华联超市和豪迈鞋业一起告上石景山法院,要求二被告按商标的真实信息进行标注,并双倍返还自己购鞋款740元。
庭审交锋
原告当庭追加二被告
本周三上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对于张律师提出的诉讼请求,华联超市的代理人认为,华联超市的行为不构成欺诈。他表示,作为销售者,华联在签订合同之前和销售当中,对于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查,商品来源是合法的,没有欺诈的故意。同时,对于商品商标的审查,并不是华联的审查范围。
法庭上,豪迈鞋业的代理人未对张律师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而是向法庭提出管辖权异议。他们认为,张律师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应由石狮市法院进行审理。
此外,张律师在庭上还申请追加骆驼商标注册人万金刚和美国骆驼国际投资公司为被告人。他认为,万金刚是骆驼商标的注册人,他把商标许可给美国骆驼公司使用,他们是许可与被许可的关系,美国骆驼公司把商标转许可给豪迈鞋业使用,在这一系列的许可过程中,万金刚和美国骆驼公司应当有指导和监督实际使用人正当及正常使用商标的义务。
鉴于这种情况,法庭宣布休庭。
庭后采访
混淆商标出处损害民族品牌
张律师表示,案件中的这种混淆商标出处的行为如果任其发展,将会产生不良的示范效应,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果中国企业群起效仿被告的做法,到时满街都是所谓的“洋品牌”,而消费者却被蒙在鼓里,何谈知情权?更为重要的是,这样会冲击到民族品牌,降低民族品牌的影响力,形成“洋品牌”包围民族品牌的局势,并不断地引导消费者更加追求“洋品牌”而忽视民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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