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霞
近日,部分上市银行对高管的收入进行了补充披露。5月10日,多家银行发布补充年报,主要针对公司高管收入进行披露。
昨日,一家上市银行的董秘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按照交易所的要求,对于高管薪酬只披露一个区间并非不合规,只是有些银行披露得更详细。
根据各家银行的公告,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2007年的税前报酬为1748.62万元;招商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兼首席执行官马蔚华税前收入为963.1万元;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陈小宪的税前报酬总额为648.6万元;兴业银行报酬最高的是董事长高建平,收入为297.60万元。
根据2006年年报,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的税后收入为452.89万元,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的税后收入为446.18万元。浦发银行前任董事长金运2006年的收入为158.5万元。民生银行行长王?世2006年税后收入为174.47万元。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昨天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高管的年薪在年报中就应该进行详尽披露。
郭田勇表示,对于金融机构的高薪问题应一分为二看待。首先,高管高薪问题是公司治理的内部问题,一家金融机构经过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可以自主给管理人员制定薪酬。“但现在银行业整体发展比较快,这跟整个宏观环境有很大关系,也不能把银行快速发展的功劳都记到个人头上。”
一位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希望自己所在的银行建立比较健全的激励和晋升机制。“我们的收入都相对固定,缺乏激励。这两年商业银行利润增长很快,净利润翻倍,但我们的收入几乎没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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