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李坤
名词解释
委托贷款: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
近期,受银行等信贷部门紧缩的影响,其他融资渠道无门的房地产企业开始把目光投向上市公司。曾经沉寂过一段时间的委托贷款方式又开始逐渐活跃起来。
昨日
大红鹰(600830)表示,拟将自有资金1亿元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贷款给嘉兴市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8%。
此前不久,
中大股份(600704)控股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5月14日与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由中大股份控股的子公司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分行向中大房地产发放委托贷款2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自2008年5月14日至2009年5月14日,年利率为12%。
央行有关规定要求借贷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金融机构、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利率)的4倍。按此标准,以当前一年期银行利率计算,上述两家公司的委托贷款利率均符合规定要求。
业内专业人士介绍,委托贷款广泛运用于现金池和第三方委托贷款之中,其中现金池业务主要是在一家大型企业集团内部进行的资金借贷,在此项业务中可能产生的风险系数几乎为零。但是应用于第三方委托贷款的委托但款业务就有可能出现借贷风险,主要原因是在委托贷款中,银行只是代为发放、监管使用、协助收回,并从中收取一定手续,不对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承担责任;因此借款人到期能不能如约偿付借款的风险不是由银行承担,而是直接由委托人承担。并且由于从贷款的投向到审批没有一套科学、系统、严谨的程序,缺少统一、规范的标准,也加大了委托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
从形式来看,上述两家公司中,中大股份的委托贷款属于现金池业务,大红鹰则属于第三方业务。因此,大红鹰的资金存在风险的可能。公告显示,嘉兴市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亿元。大红鹰表示,为了控制风险,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抵押作为此次委托贷款的抵押保证,同时自然人沈玉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除了借贷风险外,业内专业人士还认为,在目前银行大幅紧缩对房地产企业信贷的形势下,也不排除委托人和银行进行合作,变相委托贷款的情况发生,即银行通过吸引一家公司的存款,然后以委托贷款的名义贷出去,从中收取利息。同时,银行和这家公司协议,给予高出存款的利息,存款作为委托贷款发放,委托贷款的风险责任由银行承担,放贷企业无须承担风险,主要从中收取一笔额外的收入。从借款人角度来看,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做掩护,借款人就可以逃避银行贷款的严格审查程序,达到向银行融资的目的。
另讯 为了补充流动资金,
豫能控股(001896)拟使用河南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委托贷款,期限6个月以内,年利率7.23%,贷款方式为信用贷款。(刘思辰)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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