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5月20日召开,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广宇丁桥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铭宇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拥有的房产为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的贷款5000万元及浙江泰普森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通过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向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3000万元,以上合计8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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