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3日电(记者任芳 刘琳)中国农业银行23日表示,在宏观调控贷款规模紧缩的前提下,农行明确要求各级行合理配置信贷资源,腾出资金和规模,对救灾贷款实行“四个优先”,帮助灾区人民抗震救灾。
“四个优先”包括:优先支持饮水、食品、药品、帐篷等救灾物资生产和加工企业,救灾贸易、储存、运输和批零客户;优先支持电力、通讯、公路、铁路等受灾害影响大、与抗震救灾直接相关的行业和企业的临时性资金需求;优先支持化肥、农药、种子、农膜、生猪、饲料、药材等重点物资和
农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对震前符合农行信贷准入条件、震后可迅速恢复生产经营、新增贷款后现金流量充足、还款来源有保障的受灾企业,优先满足其流动资金需求。
同时,对个别企业新增临时性授信,经一级分行批准,可适度突破理论授信值。对由于灾害原因暂时无法取得的授信申报资料,可适当简化。
在此基础上,农行对救灾物资生产、流通企业和灾区受灾企业的融资需求,一律开通“信贷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办贷效率,确保救灾、重建贷款及时到位。
此外,为解决受灾客户“担保难”问题,农行进一步明确,对重灾区受灾客户的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单个客户抵押不足值的,可由第三人保证担保或由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对受灾县域中小企业、农户恢复生产贷款,在符合现行“三农”客户准入标准、便于贷后管理的条件下,可采取多户联保的方式。
农行还明确规定,对灾区受灾企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政策,贷款利率不上浮,利率审批权授予农行四川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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