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小伙巷地块(下称:小伙巷地块)补充事项的决议:
    一、同意成立天津陆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陆津公司)作为小伙巷地块项目的开发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二、同意公司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称:天津国土资源局)就小伙巷土地开发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并签署相关补充合同:根据公司与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现天津国土资源局)签署的宗地编号为津红北(挂)2004-012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767982平方米,其中公建部分建筑面积为217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出让金总额1511000000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04年按合同要求支付了第一期土地出让金,受地块拆迁影响,天津方面未能按照合同要求于2004年12月31日前交付首期土地。现经协商,双方就上述地块受让人变更、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增加公建部分建筑面积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有关事宜达成《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二,该地块土地受让方从天津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整为陆津公司;该地块追加拆迁安置补偿费461008000元,增加100000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增加的公建建筑面积需补缴土地出让金60862000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26000000元。
    调整后,该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为867982平方米,容积率平均不大于2.757,其中:公建部分地上建筑面积为317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2058870000元人民币。天津国土资源局分二期向陆津公司交地并办理《土地使用证》。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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