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李 坤
本报讯 日前,
陆家嘴(600663)成立天津陆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天津小伙巷地块项目的开发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同时, 陆家嘴与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达成协议,就小伙巷土地开发项目增加10万平方米的开发面积、补缴土地出让金5.48亿元,并签署相关补充合同。
这意味着陆家嘴在天津拖延近3年的86.80万平方米项目即将启动。
协议显示,小伙巷地块土地总面积约31.49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6.80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20.59亿元。
据了解,2004年3月30日,陆家嘴与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现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署宗地编号为津红北(挂)2004-012 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该合同土地出让金总额15.11亿元,土地面积31.49万平方米,容积率平均不大于2.439,规划总建筑面积76.80万平方米。
2004年陆家嘴已按合同要求支付了第一期土地出让金6.04亿元,受地块拆迁影响,天津方面未能按照合同要求于2004年12月31日前交付首期土地。
根据双方日前签署的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地块土地受让方从天津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整为天津陆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时,该地块追加拆迁安置补偿费4.61亿元,增加10万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增加的公建建筑面积同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6086.20万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2600万元。
调整后,该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为86.80万平方米,容积率平均不大于2.757,其中住宅面积约55.10万平方米,公建部分建筑面积约31.70万平方米。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分二期向陆津公司交地并办理《土地使用证》,其中第一期交地面积为30.40万平方米;第二期交地面积为1.09万平方米。
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陆津公司应向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缴纳10.08亿元,包括《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剩余土地出让金和增加10万平方米公建部分土地出让金的全部政府收益以及部分追加拆迁安置补偿费。剩余款项将在交付第一期和第二期土地后支付。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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