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开“金融传销”画皮 金融传销由于加盟费数额大,提成高,发展较少的“下线”和层级就能牟取暴利
广西公安机关近日打掉一批以“北部湾开发”为名义活动的金融传销体系,抓获传销骨干150多名,扣押汽车37辆。
在抓获的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竟达81人,其中两人为博士,6人为硕士。
案件显示,屡禁不止的传销活动呈现“加盟费”从低额变高额,方式由有“产品”变为所谓“民间资本运作”,参与者由乡镇居民、求职或失业人员变为以有稳定职业的中高收入者为主体。它实际上属于非法地下金融活动,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
警方两次行动捣掉5个“体系” 从去年下半年起,人们发现大量外地人涌入北海。这些人以高额租金租房,分散入住在各个中高档小区公寓或私人别墅。这些公寓或别墅租金不菲,普通二室一厅的月租金在2000元左右,较高的达三四千元,远超出当地大部分人的月收入。这些人不少是举家前来,有的还开着汽车,像是到北海长期度假,他们的租赁期一般为半年到一年。
这种现象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种种迹象显示这些外来人员在参与类似传销的非法活动。
考虑到案情重大,加上人员在北海、南宁跨地域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成立了由厅长梁胜利为组长的专案组,开展缜密侦查,较快掌握了以李某、林某、杨某等为组织者的多个传销体系的线索和证据,其中李某等人以“高额加盟”形式发展“下线”达380多人。
3月18日、19日两天,警方在南宁、北海两地对李某体系骨干进行抓捕,抓获高层人员18名,查扣小汽车5辆、银行卡(折)158张,冻结账户资金200多万元。
这次行动使其他传销体系如惊弓之鸟。已纳入警方侦查视线的澳大利亚籍华人林某逃回澳洲,其他传销“金字塔”塔尖人物中,郭某率部分骨干逃到珠海、深圳,甘某则从北海逃回南宁藏匿。警方对这些体系的塔尖人物采取“人盯人”贴近侦查,陆续获得传销骨干召开“升总答谢会”、组织“异地培训”等信息。
“五一”期间警方再度出击,对林某、郭某、王某、杨某等4个体系骨干展开抓捕,共抓获涉案人员138名,查扣汽车32辆,以及电脑、银行卡(折)一大批,目前审讯侦查和追赃工作仍在进行中。
警方初步查明,这起金融传销大案涉及的5个体系中,参与人员1800多人,涉案金额1亿多元。北海市公安局局长周原生说,这是近年来北海市投入警力最大、一次性拘捕犯罪嫌疑人和缴获财物最多、涉案金额最大、取证最全的传销案件。公安部领导两次批示“堪称范例”“认真总结本案经验,推广全国”。
趋之若鹜的“1040工程” 据警方介绍,与过去交纳数百元或数千元“加盟费”的传销不同,这种传销“加盟费”每份为6.98万元,按1:3比例发展“下线”,如果“下线”的收入赶上“上线”,“上线”就可以从体系中退出,而这时候收入会达到1040万元,成为“千万富翁”,时间仅需1年。
“体系”内部的人还告诉参与者:这不是传销,是开发北部湾经济区的民间资本运作项目。国务院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这个项目叫“北部湾经济产业发展基金”。
一名曾接受过“游说”的江西人告诉本刊记者,“上线”告诉他,国家支持这种“非正规金融活动”。现在除了银行、保险、证券等正规金融活动外,实际上还有大量“非正规金融活动”,如被禁止的“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这种“基金”不合法,但也不违法,它是“非正规金融活动”的新尝试。由于民间有大量资金,国家建设需要民间资金的参与,因此对这种“基金”确立了“允许存在,谨慎试点,限制发展,低调运作”的原则,广西要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属于试点的地区,因此建立了这个基金。
这种说法显然成了导致许多人上当的幌子,而他们基本都是一些高学历、高素质、有较高收入的人士,有企业老板,有公司的“高级经理”、“主管”,有大中专教师、机关干部,其中不乏曾担任处级、副厅级职务的退休退职人员。
警方告诉本刊记者,一名姓王的骨干加盟前曾在中央一家知名媒体当过记者和编辑。而在“林某体系”中,组织者林某本人是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华人教授,手下大部分骨干都是有身份、经济条件较优越的经济、文化界人士。
北海市公安局局长周原生说,由于传销组织者把它弄得煞有介事,影响很大,一些外地较高级别的领导也打电话向北海市领导询问,北海是否真的在运作这样的民间资本项目。
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永辉说,除了打着国家批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这种政治幌子,传销组织者还“随机”利用各种信息蒙蔽参与者,北海市市长从玉林市调到北海,他们就在内部称这个项目是市长从玉林引进北海,得到了市政府的支持。为了使加盟的人信以为真,他们还冒充中央领导亲友或身边工作人员“接见”传销人员,给他们签名题词,还请专家、学者给传销人员上课。
管理漏洞成政府支持“佐证” 一些参与传销的人员向办案民警表示,他们之所以认为这种活动有政府支持的背景,有三个原因,一是大量外来人员入住各个小区,从来不需要办理暂住证;二是加盟人员用手机互相通话或打长话,均不用缴纳电话费;三是加盟者将钱打入推荐者的银行账户,用自己的身份证实名开设个人户头,交费和奖励都通过银行来进行。
而大量同等款额从银行走账,为什么没有受到怀疑或限制?这恰恰点出了目前社会管理及电信、银行等国有企业社会化服务在防范违法活动上的“困惑”。
朱永辉说,传销都是异地活动,但对流动人口管理现在存在较多难题,虽然仍然要求进行登记,但主要依靠自觉。北海市不少小区入住的外来人口都没有登记,对于这种现象,处理上却无法可依。
他说,案件侦查中发现,传销人员内部通话免费现象的确存在,它使用的是移动电话公司开办的“亲友网”业务。“如果电讯部门对这种业务能落实"实名制",用真实身份办理,对于像传销这样与四面八方联系的用户有所警惕,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或提供线索,就能及时查处。”
传销对银行业务的利用也有同样情况。一位办案民警说,传销组织利用银行所开办业务进行活动,并不奇怪,但一个时期大量同样数额的款项往来显然不正常,应引起银行的注意,毕竟这是《反洗钱法》的要求,可惜银行没有这样做。
据本刊了解,由于社会各界对传销反映强烈,在5月份以后,北海市各银行对客户存入大笔款项都要求填写用途,但一些人简单地填写“购房首付”就应付过去。
与传统的传销活动相比,金融传销由于加盟费数额大,提成高,发展较少的“下线”和层级就能牟取暴利;每逢内部有人“升总”,就会举办大型答谢会,宴请所有的“下线”,使得新加盟者更感到“学习有榜样,事业有奔头”。
记者看到被公安机关扣押的数十辆小汽车中,很多是“宝马”、“奔驰”、“沃尔沃”等新型豪华轿车,一些传销骨干还用赃款在北海购买了豪华别墅。这种“快速成功”极具诱惑力,使得公安、工商部门以往对“传销致富是谎言”的宣传难以取得效果。
越来越猖獗的金融传销 去年12月,北海市警方曾打掉以“瑞士共同基金”和“巴菲特基金”为名的两个传销体系,他们共在北海市发展了五十多人参加,涉案金额近100万元,3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获刑。本刊记者了解到,以“瑞士共同基金”为名的传销目前在山东、北京、浙江、湖北、福建等多个省(市)均有查处。
北海市这起亿元特大传销案显示,以往以境外基金为名目的金融传销开始带有“本土面目”。
本刊记者获悉,与北海这起“北部湾经济产业发展基金”传销案类似,一些以“西部大开发”、“扶贫”、“助学”为名的金融传销目前在贵州开展得如火如荼,传销组织从异地招徕人员发展“下线”,向贵州当地官方慈善机构捐赠“善款”,并在电视、报纸进行报道,诱骗了十多个省份人员参加。
北海市民宁道平前往贵州“观摩”后交纳了3.35万元,之后醒悟到是“传销”,经多次以向公安机关举报相威胁,索回2.1万多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在拿到退款后转眼又被北海市的熟人“说服”,将钱投入了“巴菲特基金”。
金融传销的频繁出现,与民间资金难寻出路有关。宁道平说,“上线”对所有参加“基金”的人说这是“有钱人的游戏”。他接触的参与者也普遍认为几万元输得起,这些“闲钱”存在银行利息跟不上物价上涨,炒股股市动荡,“炒房”会导致房价攀升遭国家打压,参加这种国家默许的“民间资本运作”,利国利己,何乐而不为?
北海市公安局局长周原生说,金融传销活动加盟费数额巨大,比以往的传销容易诱发更严重的问题。北海市的金融传销来势非常凶猛,仅几个月时间就涌进了大量外来人员;一些人为了迅速“升级”,不惜欠下巨额债务,网络断裂后造成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在这起传销案中还发现有港、澳和外籍人士参与,有人牟取暴利后通过地下钱庄将其转到境外,传销已成为洗钱犯罪滋生的土壤。
在传销者内部,北海市有“传销大本营”之称。城市知名度较大,气候温暖,交通便捷,空置房多,加上作为新兴城市在社会管理上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政府“严打”不息,传销“屡禁不止”。仅2006年以来,北海市公安机关就侦破传销案43起,打掉14个传销团伙,劝返来自云南、湖南、江西、新疆等地普通传销人员7000多人,有245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其中20人被判刑。
一名审理过传销案的法官说,目前打击传销没有专项罪名,套用的是“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治罪标准为“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或“非法获利1万元”,而且有“情节严重”的规定,由于取证困难,对传销骨干的处罚,往往法院判决之日,就是刑期相当的羁押期满之日。对于金融传销这种新的传销行为,具有金融诈骗的特点,似应按相应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梁思奇) (来源:?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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