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02371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5%,下称:红豆集团)于2008年6月5日将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2712.6万股公司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
    同时,红豆集团将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2466万股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贷款的质押物,质押期为2008年6月3日至2009年6月3日;将2500万股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作为为江苏红豆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质押物,质押期为2008年6月5日至2013年4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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