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6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末期股息,每股派人民币0.15元(含税)。
    二、批准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批准关于调整股东大会对2008年度董事会对外捐赠授权额度的议案。
    四、授权董事会批准200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批准通过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议案。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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