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地震对于未来的寿险营销和财险营销带来一个保费规模的跃升,整个国家的投保意识也会有所提升,但是保险营销市场仍然需要进行规范和引导,现在的保险市场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市场,现阶段肯定会存在借地震趁机销售名不副实的保险产品的“害群之马”,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注意,选择合适自己的保险产品,不要一味听从保险营销员的怂恿之词。
目前,所有意外伤害险产品,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人身伤害都是拒赔的,这次大地震保险公司做了超常规赔付,只要购买了保险,受伤或死亡者都得到了赔付,但不能说现在马上市场就有可保地震的保险产品,这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曾经购买过保险的客户也开始关注起自身投保的保单。近两个星期,从沪上各家保险公司调查了解到,无论是咨询还是购买,保险公司接到的电话都比以前提升了不少。
然而5月20日,一位投保人反映,某保险中介公司营销员向他推荐一家寿险公司的一款可保地震、海啸、台风等自然灾害的意外健康险产品,乃是该公司新近推出来的,可作为主险单独购买,也可以作为附加险和终身寿险、两全保险、投连保险搭配销售,一年一保,保额可根据投保人的需求调整,自然灾害的类别也可由投保人自主选择。
他听了之后怦然心动,但之前他也留心过目前所有保险产品中,由于自然灾害的承保风险较大,对于地震之类的不可抗力灾害,保险公司一般是不作为承保种类的。
有没有这样的保险产品呢?保险专业人士认为,就目前而言,所有的意外伤害险产品,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人身伤害都是拒赔的,这次大地震保险公司都做了超常规的赔付,只要购买了保险产品,受伤或死亡者都得到了赔付,但不能说现在马上市场就有可保地震的保险产品,这需要一个过程,因此投保人需要注意市场上这种假借地震名义来推销保险的不诚信营销行为。
借地震名义
营销员叫卖“不实”产品
为了证实这种行为,经向多家保险公司客服进行咨询,询问是否现在保险公司已经推出了可保不可抗力灾害的人身险或财产险,而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表示并未推出。
上海一位保险专家说,市场这么快就推出可保不可抗力灾害保险是不可能的,因为即使现在保险公司有心设计开发产品,也要经过保监会报批才能向市场推出,至少也要经过几个月的时间,因此如果上述行为是真实的,那么就是保险营销员在误导消费者。
据介绍,虽然地震带来的负面效应是惨重的,但是保险业在当中表现出来的勇于赔付的现象会让人们改变先前对保险理赔难的印象,保险营销员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向投保人鼓吹现在即使发生地震、海啸等重大自然灾害,购买了保险就可以获得赔偿。
某保险公司精算部相关负责人则分析,在所有的人身意外险保单中,会承保各种被保险人在乘坐交通工具或户外运动,以及从事其他行为时,遭受意外事故造成伤亡进行赔偿,但对地震、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人伤亡则属于免责条款;而诸如重疾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投资性保险则对保险期限内因重大疾病导致伤残或死亡进行赔付,要获得意外保障则需要附加各种意外险条款,但也撇除了自然灾害各种因素。
据悉,财险公司对于个人购买的家财险和商业车险等保险产品,一般是不承保地震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房屋倒塌或者车辆被毁的情况,除非是大型的商业保险,会增加拓展条款,包括地震、海啸、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但是费率会高很多,而财险公司承保了这样的工程,出于分散风险的考虑,会选择分保或者转分保的方式。
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许谨良称,虽然可以预见,这次地震对于未来的寿险营销和财险营销带来一个保费规模的跃升,整个国家的投保意识也会有所提升,但是保险营销市场仍然需要进行规范和引导,现在的保险市场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市场,现阶段肯定会存在借地震趁机销售名不副实的保险产品的“害群之马”,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注意,选择合适自己的保险产品,不要一味听从保险营销员的怂恿之词,尤其是意外险产品,虽然已是必备保险产品,但并不意味着这些产品就承保不可抗力造成的人身伤亡。
监管层出重拳
打击保险营销诈骗
市场上的种种保险营销不法行为已经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
就在5月1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北京举办了一场 “规范保险市场,打击防范利用保险营销诈骗犯罪”的研讨会。在该研讨会上,不少来自保险界的权威人士表示,现在有极少数不法分子利用保险营销员身份进行的诈骗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保险公司信誉和保险行业形象,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有必要进行严厉打击。而在打击此类犯罪行为过程中,除了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应发挥有效的组织协调作用外,广大客户也应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免疫力,避免上当受骗。
参加该次研讨会的一位专家表示,这次会议开在地震之后,显然也有着更紧迫的必要性,虽然地震的发生出乎人们的意料,但是中国的保险市场也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中的转型期,在国内财寿险保费规模双增长的背景下,也隐藏了更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有些都已经到了亟待解决的地步,比如保险营销诈骗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他分析,这次地震其实给很多行业都带来了惨重的损失,保险业也不例外,很多保险公司都进行了超常规赔偿,目前赔付已经超过了1亿元,这是值得肯定的,而未来各家保险公司的保费规模会快速增长也是可以预见的,但是在保险业突飞猛进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如何进行有力打击和防范,如何公平分担有关财产损失,进而规范保险市场,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都有待理顺,尤其是中国的巨灾保险制度何时建立都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
重灾意外险产品
更需个性化
“我们正在研究探讨针对重大自然灾害的意外险产品。”地震发生后,某保险公司开发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
据悉,一些保险公司已经紧急推出了专为“地震孤儿”开发设计的公益性产品,以保障受灾孤儿未来的教育为出发点。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灾后重建保险公司推出的教育金产品,产品本身并不针对地震本身所覆盖的保障,未来的保险产品是否会覆盖地震灾害还要看各家公司的产品开发能力。
首都经贸大学金融保险系朱俊生称,保险产品创新需要宽松的政策环境。我国目前缺乏巨灾保险制度,保险公司很难以自身风险承担国家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因此,要想大灾后的保险创新更上一层楼,必须有国家巨灾风险制度支持。
相关人士则表示,如果保险业真要设计针对各种自然灾害的人身险、财产险保障,还需要根据我国各地的气候特点设计产品,如我国沿海地区每年都会发生台风等灾害,那么这些地方则应该在产品条款中将台风灾害保险条款加入进去,四川等地会遭受地震危险,则在这些地方推出的保险产品中应该覆盖地震险条款,而像长江中下游地区、黄河中下游地区、东北松花江流域则需要有包含洪涝灾害保障的保险产品问世。(据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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