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锐 应尤佳
是股权激励?还是增发股票?
华星化工今日做出了一个“与众不同”的选择。为使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华星化工日前决定暂停公司2008年度增发新股方案。
这是第一家为了成全股权激励而放弃“做大蛋糕”的上市公司。
此前本报曾指出,在中国证监会连续下两道关于股权激励的“金牌”之后,不少股权激励与增发事项相隔较近的公司都需对该等事项作出调整,其中也包括华星化工。今年3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股权激励审核备忘录1号/2号》,其中《股权激励审核备忘录2号》中规定“公司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至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华星化工的股权激励方案与增发计划相隔不久,正属“触规”之列。
为了股权激励而放弃增发股票,华星化工的这份答卷确实有些“别具一格”。此前,不少上市公司都面临这样的选择,于是
特变电工暂停股权激励方案、
美的电器暂停股权激励方案……事实上,截至目前,所有碰到这一问题的上市公司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为增资扩股而放弃高管利益,只有华星化工成了一个例外。
华星化工公告表示,董事会经慎重研究决定暂停公司2008年度增发新股方案,以符合《股权激励审核备忘录1号/2号》的要求,待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0日后或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重新启动2008年度增发新股相关程序。
公开资料显示,华星化工曾于今年1月1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全套材料。随后,公司在3月12日的董事会上又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增发新股的议案》,并于3月28日召开2008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增发新股议案。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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