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乙方)于2008年6月25日与兰溪市土地储备中心(甲方)正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下称:《收购合同》),甲方以现状收购乙方的位于兰溪市兰江街道排岭村宗地(系公司原厂区土地资产,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6739.35平方米,为工业用地,附属房产建筑面积28714.07平方米);由甲方按规划设计标准和商住用地评估价7915.1393万元进行收储,其他补偿按兰溪市市府有关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上述土地收购价以外的补偿费,公司尚在与兰溪市政府有关方面商议。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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