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6日,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公告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出的仲裁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是四川九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对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拟注入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的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提出权利主张。
收到仲裁通知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积极应对,于2008年6月25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出的(2008)中国贸仲京字第0292号裁决书,裁决书的主要内容是确认当事人签订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驳回其他仲裁请求。依据和解协议,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的股权。
    
(来源:上海证券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