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6月28日电(记者胡作华)记者从浙江省财政厅获悉,日前财政部已下达浙江省油价补贴资金共43.66亿元。
此次油价补贴的范围为:从事近海、内陆捕捞及养殖并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远洋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
其中,渔业用油量按照农业部门提供的最新统计数据确定;其他行业用油量按照在2007年补贴用油量基础上增加6%确定。补贴标准实行“新账新政策,老账老政策”,浙江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后,已将中央财政油价补贴资金足额转拨到市县财政,同时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做好油价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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