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叶勇
华东电监局在其发布的分析报告中表示,真正解决电、煤矛盾,理顺能源价格机制是关键。
报告显示,2008年华东区域签订重点合同占预计耗煤量仅75.89%,预计兑现率为83.73%,市场采购合同和有量无价合同兑现率大约在50%,64家调研电厂中缺口电煤量占40%以上的有15家。
2008年华东调研电厂已签合同原煤到厂价格为542.98元/吨,运费77.06元/吨,分别较2007年上涨了64.47元/吨、18.00元/吨,上涨幅度分别为13.47%、30.47%,从目前市场变化趋势看,煤价上涨不可避免,上涨的幅度还将增大。“计划电”和“市场煤”的矛盾正在加大。
报告认为,从表面上看,由于煤、电双方对电煤价格分歧太大,处于互不相让、僵持不下的局面。实际上背后隐藏的是煤、电双方以及相关的铁路、交通、港口等行业的深层次矛盾。全靠行政干预或宏观调控政策很难奏效,必须借助于市场手段来落实调控措施,通过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来理顺能源价格体系。
华东电价局建议,首先,规范电煤市场。对目前的煤炭行业资产进行重组,改变目前的煤炭寡头垄断局面,考虑煤炭资源的地区性以及煤炭运输和电能输送的能力,组建多个煤炭企业集团,形成充分竞争态势,通过市场手段形成合理的煤炭价格。
其次,整治流通环节。由于煤炭供应偏紧,煤炭流通环节趁势扩大利益空间。流通环节过多,收取各种杂费,造成了流通环节的混乱。需要出台政策加大整治力度,规范流通环节的行为。
再次,建立电能市场。建立市场化电能价格形成机制,让煤炭市场的价格顺利传导到电能消费者,形成能源使用的消费者响应。华东区域电力市场已具备启动的基本条件,可以在国内先行试点。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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