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则楚
报载,在前天省政协召开的专题座谈会上,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直言广东公路已进入“建设-无止境收费-永远还不清债务”的怪圈。
交通厅和财政厅都指出,截至2006年底我省公路建设债务达2000多亿,其中政府负债772亿,政府还贷收费站债务696亿,而当年的通行费收入约65亿,扣除水利基金、小中修保养等专项支出和管理费后用于还贷的资金只有33亿,连还利息都困难,加上超载给公路带来的高达几十个亿的路产损失,债务就变得永远还不清了。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公路属于政府必须用税收来提供给社会的公共产品,如果财政没有能力建设,需要举债贷款修建的话,那它属于政府举债。这是非经营性的路桥的性质。而经营性路桥则是在政府许可的收费期内,由企业投资建设、经营以获得利润。综观历史和世界,公路、铁路的修建、经营权历来是国家的主权之一,侵略者往往要分享这个权利以获得暴利,怎么会有亏损到还不起债的怪事呢?
事实上,所有这些路桥,在国务院没有制定相关规章,明确收费路桥的经营期前,没有哪个部门或企业会认为有这样一个还不起债的怪圈,甚至对一些效益好的收费路桥,千方百计地转变经营性质,引入少量外资,尽可能延长收费期以获得暴利。
关键是投资效益!还不起债是由于所修建的路桥并非那么迫切需要,但出于拉动经济,获得投资效益,一些效益不好或暂时不好的路桥项目,还是不顾效益投资建设了!
其次,各地收取通行费后,往往挪用到其他地方,就是不用于还贷,致使债务越积越重。再有,各地收取通行费后,往往加大收费成本,大量用于改善收费路桥公司的职工生活,你没看到广惠高速路边非常现代化的职工住宅吗?就报告所说,65亿里只有33亿能够用于还贷,可见收费成本高达50%,这合理吗?
综上所述,要走出这个怪圈,当然首先要恢复公路作为公共产品的性质,加大财政对公路建设的投入。其次是认真做好路桥投资的经济分析,注意投资的时间价值,注意路桥的融资成本,抓住投资公路建设的时机,尽快使建好的路桥发挥良好的效益;最后是加强对通行费使用的监督,限制收费成本,坚持主要用于还贷。而所有这一切,都需要推进收费站收费情况的公开化。
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专题座谈,我们希望有非直接利益的仲裁,希望有独立的审计,才可以通过相互的博弈,来规范我省的路桥收费。
(作者系广东省政府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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