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0周年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竞赛
【活动已结束,请下载竞赛题目(带答案)】
主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全国普法办公室
竞 赛 须 知
为进一步普及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人员执法懂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使全社会知法守法并监督法律施行,推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普法办联合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0周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竞赛”。
1、本次知识竞赛共有100道题目,每题1分,共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40道,多项选择题40道,判断题20道。以《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同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为主要内容。
2、参赛者需在答题卡上用钢笔或圆珠笔将选择的答案相对应的“○”涂黑,涂黑答题卡复印无效。参赛者可将空白答题卡复印后答题, 每位参赛者限填一份答题卡,多填无效。
3、竞赛题目同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和搜狐网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频道刊登,参赛者可下载答题卡参赛。【活动已结束,请下载竞赛题目(带答案)】
4、参赛者应当在答题卡上方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主办单位对参赛者填写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将填好的答题卡沿虚线剪下装入信封,并按答题卡下方刊登的通信地址(或将地址沿虚线剪下贴在信封正面)邮寄。
5、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200名;奖品价值分别为1500元、500元、100元。
6、答题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通过抽奖方式在成绩90分以上者中产生获奖者,抽奖过程及结果将进行公证。本次竞赛试题答案将于2008年8月12日在《中国工商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和搜狐网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频道公布,获奖者名单将于2008年9月25日在《中国工商报》刊登。奖品从邮局分别邮寄至获奖者本人。
7、知识竞赛承办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中国工商报社)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竞赛活动。【活动已结束,请下载竞赛题目(带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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