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不会引发港资社涌入潮
经国务院批准,昨日,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根据附件披露的有关旅游业进一步放宽内容,未来香港资本在广东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旅行社的审批权将下放到广东省。
早在2006年6月公布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补充协议三》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补充协议三》中,已“允许在广东省的香港、澳门独资或合资旅行社,申请试点经营广东省居民(具有广东省正式户籍的居民)前往香港、澳门的团队旅游业务”的安排。
“事实上,借助CEPA平台进入内地的港资旅行社不会超过5~6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旅行社负责人表示,主要原因在于到目前为止,港资旅行社只能在内地经营利润相对较薄的入境游,而向来是旅行社业务中利润较高的包括港澳游在内的出境游,港资旅行社却难以问津。目前内地三大块旅游市场中,入境游的利润已经低至1%~2%;境内游基本维持在保本经营,部分旅行社甚至亏本经营;出境游是利润最高的一块市场,但独资、合资旅行社却无权经营。
基于此,广东旅游业分析人士王坚认为,港资来粤设立旅行社的审批权下放给广东,会提高审批效率,但目前实际意义不大。不会因为审批权下放给广东,港资就会一窝蜂地涌进来,外资看重的是能否经营出境游,在没有对外资社开放出境游的情况下,外资不会涌入,近十年来,外资来内地设立旅行社的也只有20余家。
记者从有关途径获悉,针对这一问题,香港旅游界本月初已向国家旅游局申请,在委托广东省审批港澳资本在广东设立合资及独资旅行社时,增加进一步试点的内容。例如在深圳试点,允许港澳与内地合资或独资的旅行社,能够在内地经营出境游业务,为下一步的全国开放此业务,提供经验。
在港资旅行社审批权限下放的同时,《协议》附件中“允许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加内地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依照有关规定领取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昨天,广东中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香港的中国公民在内地考导游证,可以增加港人在内地旅游业就业的机会;而内地赴欧美长线团聘用香港领队的较多,本次政策出台,可使内地旅行社名正言顺地使用香港导游领队,香港的领队导游也可以合法地在内地就业工作,对内地的导游也是一个促进,可谓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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