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扬
楼市弥漫了近一年的观望情绪让开发商越发坐不住了,优惠、打折愈演愈烈,但五花八门的降价活动似乎给购房人更多看空的心理暗示。如何让买房人对市场“恢复信心”,开发商又动起了新脑筋。
开发商送“精装修”补偿老业主
远洋地产近日宣布,为2007年9月22日到2008年6月30日之间购买远洋一方的老业主赠送精装修。
据记者了解,远洋一方的补偿方案是老业主们反复争取获得的。按一位半年多前买房的年轻业主的说法:“今年以来,远洋一方开一次盘就降一次价,以89平方米南北通透的二居为例,三角地块42号楼2007年11月为13500元/平方米,到今年6月21日4号楼6层的价格不到12000元/平方米。算下来降了17.8万元,一辆‘马6’就这样蒸发了。”
点评: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认为,“这也给大家敲了个警钟,买房子不是光赚不赔的。” 地产律师庄清忠也提醒,既然购房人购买的是“商品房”,就存在着商业风险。开发商的补偿属于企业自愿行为;如果不补偿,也不违反法律规定。
“无理由退房”承诺促成销售量
东亚三环中心前不久推出“无理由退房”承诺:今年6月21日至8月30日间签约的业主,可在2010年3月25日至4月3日交房期间申请无理由原款退房,开发商还将以房款日万分之二的标准支付补偿金。这个计划无疑在明示购房人:“买我的房子稳赚不赔。”
承诺“无理由退房”后,东亚三环中心来电量、来访量比之前翻了一倍,以至于开发商临时招聘了8名销售人员,并紧急开通5部电话。活动推出两周时,有90组客户签订了“无理由退房协议”;一个月时,销售人员称“每天都签十几套小户型”。
点评:北京房地产协会副秘书长陈志:“无理由退房”非常好,它给消费者非常明确的法律保障。购房人在交房时发现产品有问题可以很容易把房退掉,这样的承诺值得提倡。
庄清忠提出,凡是买卖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都具有法律效力,《无理由退房协议书》充当了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的角色。需要注意的是补充协议的条款不要与购房合同相冲突,以免发生纠纷。
李文杰认为,开发商想以“无理由退房”表明对房地产市场未来走势和项目品质的信心,同时赌未来房价上涨。
■新闻背景
从2007年下半年,北京楼市开始显现交易量萎缩的态势。北京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北京市商品房现房销售面积为72.1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7.3%;期房销售面积为102万平方米,下降56.7%,其中住宅现房销售面积37.4万平方米,期房销售面积88.1万平方米,分别下降39.2%和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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