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企业违法排污最高获奖8万元
本报讯(记者/欧雅琴)凡是举报企业违规排放工业废水的市民均可获得奖励,但这一奖金最高不得超过8万元。记者昨日了解到,东莞市修改了去年10月颁布的《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对奖金数额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根据修改后的《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对符合规定的举报,经环保部门查实并处以罚款的,将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人准确指出企业超标排放工业废水所埋设暗管的具体位置或其他隐蔽排放方式的,按罚款额的8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8万元;举报人举报企业擅自拆除、闲置废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放工业废水的,按罚款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举报人举报企业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增加电镀、漂染、造纸、制革、洗水、印花六大重污染工序或车间并正式投入生产的,按罚款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举报人举报企业废水未经污染防治设施处理,或从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并超标排放的,按罚款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
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在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后,对排污的处罚力度大为增加,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最高可处100万元的罚款,并可责令停产整顿。这次修改奖励举报办法,对奖金的发放数额更明确。而在今年3月和7月的两次奖金发放中,举报者均得到了1万?8万元不等的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