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刘春香 发自无锡
针对本报对太湖国际一街区业主控诉华润新鸿基(无锡)公司(下称无锡华润新鸿基)涉嫌价格欺诈的报道,昨日,无锡华润新鸿基公司迟姓总经理矢口否认。他的理由是,在公司销售太湖国际一街区商品住房之后,无锡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才到达。
然而,业主们坚持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时间在物价部门政策出台之前。双方各执一词,销售时间如何认定成为争论的焦点。
销售时间各有说法
迟总经理告诉记者,物价部门的“明码标价制度”,即开放商在销售住房前要先在物价部门备案,并且销售实际价格相比备案价格上浮不得超出5%的相关文件,是在太湖国际一街区商品房销售后才出台的,因此无锡华润新鸿基不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而业主却认为,房屋销售之前,文件已经出台了,质问开发商为什么没有履行备案价格。
记者在调查后发现,太湖国际一街区的开盘销售时间是2007年6月16日。而在开盘销售之前,开发商无锡华润新鸿基公司于2007年的6月12日就开始了与业主的认购。
“认购被认为是签署合同的一部分,”无锡华润新鸿基公共关系部负责人说,销售时间应该认为是2007年的6月12日。
业主某女士指出,自己确实与开发商在6月12日当天签署了认购书,但是,正式的签署合同的时间是在2007年6月20日以后。
时点认定暗藏玄机
为什么要这么强调20日这个时间呢?记者调阅了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在一份盖有无锡市物价局公章名为 《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文件中,有关于备案价格的相关规定,而该文件落款注明的时间是2007年6月18日。
如果按无锡华润新鸿基的说法,销售时间为6月12日或者是6月16日,文件出台的确在这个时间之后。但是照业主的说法,正式签署合同的时间是在2007年6月20日以后,那么无锡华润新鸿基就有欺诈的嫌疑。
此外,记者从业主那里获得的一份同样是无锡市物价局出台的文件《市物价局关于太湖国际一街区一期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中看到,其落款注明的时间是2007年6月4日。
这又作何解释?如果按照这个文件来计算,就算无锡华润新鸿基公司的销售时间提前到6月12日,还是难逃欺诈的嫌疑,事件变得更加复杂。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试图联系无锡市物价局相关人员,但是被告知物价部门相关人员在开会而无法进行采访。
对于别墅价格为何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一事,无锡华润新鸿基方面则以“还未销售”来拒绝记者的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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