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汇管理条例》)日前正式公布。新条例在1996年1月29日发布和1997年1月14日修订的原条例基础上作了全面的修订。一些专家学者指出,新《外汇管理条例》与原条例相比,修订后的外汇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首次提出建立国际收支应急管理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996年颁布的条例规定,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条例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及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进一步强调发挥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规定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机构,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交易;调整外汇头寸管理方式,对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实行综合头寸管理。
我国自三年前启动了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分析人士认为,三年来,人民币汇率的弹性不断增强,市场在人民币汇率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得以更好发挥。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对促进我国外贸发展方式的转变、产品结构的调整,都有着显著的好处。
在全球化的今天,跨境资本流动日益成为全球普遍现象,如何加强监管成为世界各主要经济体以及我国外汇管理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新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加强了这方面的监管。条例规定对外汇资金流入流出实施均衡管理。增加了对外汇资金非法流入、非法结汇、违反结汇资金流向管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此外,条例还强调强化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首次提出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
中国社科院金融学博士张明认为,当前一部分短期跨境资本主要通过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和地下钱庄三大渠道进入我国,这部分资金快进快出,给我国经济带来一定负面影响。条例中这些规定可以强化对短期跨境资本的有效监管。
(王宇 姚均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