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价的进一步回落,深圳断供者上升的风险日益增加。断供对业主和银行均造成损失。有不少人想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就是专门经营风险的吗,能不能像前几年的车贷险那样,贷款人买保险,还款风险由保险公司埋单?有律师认为断供为保险提供了巨大商机。
银行曾经要求开发房贷保证保险
两三年前房地产市场还很热的时候,深圳已有银行意识到房贷业务潜在还款风险,曾上门联络财产险公司,希望合作推出房贷还款保证保险。银行的思路与推出车贷险的思路相同,不论还款人出现何种情况,最终由保险公司先还银行的贷款,之后保险公司从银行获取追偿权,再向投保人追偿。
事实上,有个别保险公司曾推出类似的险种。福田区居民傅先生就曾经遇到保险业务员向他推荐“房贷险”。那是在去年7月,某家保险公司对他说,只要交付与房子价格相应的一定额度的保险费,如果他将来失业或是疾病或是意外,丧失了偿付贷款的能力,保险公司将替他把剩下的按揭还完。傅先生注意到,这一险种每年要交的保费较高,就没有答应。他说,现在回过头看,这种保险对一些购房者可能还是有好处的。
而深圳某财产险公司的资深人士告诉记者,房贷险与房屋还款保证保险有区别。后者就是购房人为自己还银行贷款的信用投保,与早期银行推房贷业务时要求大家投保的房贷险有本质区别。
保险公司态度谨慎
保险公司拒绝推出房屋还款保证保险,出于几点考虑。首先,银行业房贷竞争激烈,资信好的客户大家抢之不及,资信差的客户,银行才可能要求客户提供还款保证保险。在对客户资信程度把握上,银行其实比保险公司更具优势、更专业。银行起码有全国统一的人民银行个人资信系统为依据,保险公司则很难获得更详细的个人资信信息。其次,房地产市场存在巨大的市场波动风险。1997年香港回归后房地产大幅缩水,已经让保险业、银行业意识到了房地产下滑的潜在风险。市场起伏造成的风险,与自然灾害不同。后者有历史数据可供测算,市场风险则很难预测。这一问题理论上通过提高费率还可以解决。但是,保证保险还存在巨大的个人道德风险,也就是碰到有钱不还的“老赖”,那就很难对付了。因此,房贷还款风险对于保险业来说,其实可以视同不可保风险。即便是市场有需求,保险公司也不会开发此类产品。业内人士坦言,保险公司毕竟是需要赚钱的商业机构。
据了解,未应银行之邀推出房贷还款保证保险另一隐情就是车贷险的前车之鉴。车贷险的全称就是汽车贷款保证保险。由于断供者大量出现,这一险种让某些保险公司背上了上亿元的包袱。保险公司追偿时煞费心机,为了抓住贷款车辆,甚至不得已违规追讨,搞得保险公司苦不堪言,教训惨痛。
业内人士分析,造成车贷险断供者大量出现,一个原因是道德风险,有钱不还,贷款买车后便销声匿迹。另一个原因就是车价不断下滑,贷款人测算后认为,即使牺牲首付再买新车单从资金支付角度看也划算,因此选择主动断供。车贷险的存在没有让银行受损,反而让保险公司背负了沉重损失。正因为车贷险没有形成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这一轮合作让保险公司大受其伤,因此不敢轻易涉足保证保险。
据业内人士介绍,大规模的楼宇断供情况,近年在香港出现过两次。第一次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第二次是在1997年金融风暴之后。两次断供风潮的出现,促使香港政府进一步完善了管理,银行与政府管理部门完善了贷款和抵押手续。但并未催生出房贷还款保证保险。据了解,大面积出现“次贷”危机的美国,亦未听说有此险种。即便是车贷险国外也极少有此险种。可见保险业对保证保险相当谨慎。
房贷险与断供风险无关
银行最初推房贷业务时要求客户提供房贷险。这一险种实际上是一种与贷款期限相同的房屋财产保险,是投保人为房屋将来出现意外损毁而投的保险。一些市民希望通过投保险化解断供风险,实在风马牛不相及。
据记者了解,由于房贷利率几次上调,客户大量提前还贷退保,让保险公司始料不及。在与银行联手销售房贷险时,支出的高额手续费,在客户提前还贷退保后也无法索回,保险公司经营房贷险的积极性大为受挫。最重要的原因是,银行房贷竞争激烈,能优惠的利率尽量优惠,首付能低则尽量低,要求客户投保等于增加贷款成本,因此三四年前,国内各大银行均不再强制要求按揭贷款客户购买房贷险。房贷险随之淡出市场。
据记者了解,近一两年推出的新版房贷险,保险责任已从单纯的房屋损毁保障扩展至投保人因意外伤残或死亡丧失还款责任的保障。换言之,不仅是房屋因意外或自然灾害损毁(不包括地震和海啸),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贷款人由于意外死亡伤残,无力还贷了,也由保险公司负责还贷,而且不收回房子。即便新版房贷险更人性化、更实用,但仍未能吸引房贷族。深圳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房贷险目前在各财险公司中的占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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