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8岁的刘武来到南京市工商局准备注册一家网络公司,然而刚刚过了五分钟,便被工商部门以“资信不良”为由,拒绝了他再当老板的申请。据悉,今年以来,该市工商部门已经拒绝了百余位“资信不良”的自然人再当老板的请求。
公司“蒸发”股东受牵连 “三年前,刘武的一位好朋友开了一家生物制药公司,因为缺少启动资金,他便出资援助了朋友,而作为回报,朋友则将公司30%的股份给了刘武。然而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开了不到一年便关了,从此之后,刘武也就没再过问。然而让刘武始料未及的是,朋友的公司在关门后,并未履行合法的注销手续,因此作为股东的他必须承担连带责任。也因为这家公司悄悄“蒸发”,刘武以及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了“资信不良”的黑名单。
该市工商部门表示,仅在今年,他们就拒绝了百余位自然人再当老板的申请,而拒绝的理由就是由于轻易蒸发企业而导致的“资信不良”。
两年有万余家企业“蒸发” “这些都是没有合法注销的企业,相关负责人都将在三年内不得重新开公司。”在南京市工商局私营个体处的办公室里,副处长张平正在整理一批“蒸发”企业的名单。他告诉记者,按照法定程序,企业每年都必须到工商部门进行资格检定,但是他手上的这批名单,都是两年以上没有年检的企业,现在,工商部门将替这些“老板”履行注销手续。
据南京市工商部门统计信息显示,仅2006年该市就有4800多家各类企业突然“人间蒸发”,而到了2007年,该数字竟然翻了一倍,接近10000家。在工商部门的统计中,美容院、职介所都是“消失”的重灾区。
一方面随着创业门槛的降低,开公司更容易,另一方面,对于做生意的风险很多人认识不足,往往当了老板后就“轻易言退”,甩手走人。在张平看来,造成现在社会上企业频繁“蒸发”的原因就是,老板们“随意关门”成本太低。
玩“蒸发”三年内不许当老板 面对“蒸发”企业的老板,南京市工商部门呼吁市民积极举报。因为根据“新政”,南京市对于突然“蒸发”的企业,将会采取信用黑榜的方式,把企业老板和股东一同纳入黑名单,有随意“蒸发”行为的当事人,三年内均不得再次申请当老板,而如果一直未履行债权债务义务的,则终身不得当老板,同时与原企业有关的银行账户也将被一直冻结。
据悉,南京的这种“新政”年内有望在全省推广,也就是说有“蒸发”前科的老板,将会在全省纳入信用黑名单。
(责任编辑:黄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