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后还不到一个月,已有3家上市公司宣布拟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分析人士认为,第一批小额贷款公司的“牌照”意义远远大于其业务收益预期。
联化科技今日公告称,拟以发起人身份设立台州市黄岩区联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筹),新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2亿元,其中联化科技出资不超过4000万元,拟占其20%股权。
此前,新安股份和浙江富润也都公告过拟出资参股当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3家上市公司的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需报当地政府初审,在拟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方案后,最终需转报浙江省金融办审核批准。根据浙江省金融办的审核批文,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新安股份参与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并不是看中小额贷款业务可能带来的投资收益。”新安股份副总经理姜永平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陈。由于新安股份仅持有新安小额贷款公司20%的股权,而且该贷款公司业务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贷款范围仅限于建德市境内,姜永平认为中小额贷款业务能为公司带来的收益相对有限。
金融业务经验的积累和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成为新安股份参与小额贷款业务更为深层的原因。姜永平说:“新安股份希望借此次参与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逐步积累在金融行业的投资经验。”同时他表示,新安股份此前已有参与信托投资,收益不错,因此不排除公司今后可能在合适的时机参与到金融业务中。不过,公司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打算和日程表。
浙江省政府就曾明确提出,将推荐信誉好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与村镇银行的“可贷亦可存”不同,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村镇银行有质的提升。业内人士认为,企业参股小额贷款公司,看重的主要是其“牌照”,而非本身的业务收益。以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最终进入金融行业的跳板,成为众多企业争夺小额贷款公司第一批“牌照”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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