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保局昨天发布消息,奥运会后北京将筛选一批重污染企业限期治理,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将关停。同时,将深入研究机动车排污费征收政策。
早在2006年,北京市就开始着手制定机动车排污费政策。
尽管向机动车征收排污费能实现节能降耗,以及让城市重现碧水蓝天。但是,笔者作为一名税务工作者,愿意站在财税的视角来求解机动车污染排放问题,这就是,与其向机动车征收排污费,远不如直接向机动车征收排放税。
一方面,排放税比排污费更具有法定强制性。所谓排放税,是面向终端消费者排放污染而征收的一个税种。具体来讲,比如汽车尾气中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车主就要为其缴税。这与征收排污费大不一样,排污费属于收费的范畴,具有很大的变通性,可收可不收,尤其在地方政府干扰下,执法的弹性很大,而一旦上升到税收制度层面,就有了强制性的特点。
与此同时,排放税的开征,势必会增加汽车使用的成本,促使汽车消费者做出行为调整,减少私人汽车的使用,也会使污染超标汽车制造厂家自觉做出技术改进。
此外,征收排放税符合国际惯例。在国际上,治理机动污染大都以税的方式出现。在法国,从2007年开始,对购买尾气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60克以上的车主,需要按递增方式向政府缴纳200至2600欧元不等的排污税。
此外,虽然排放税出台是大势所趋,但是笔者觉得,要实现排污税的顺利出笼,必须对现有的税费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
首先,清费。我国是世界上汽车税费最多的国家,比如国家明文规定的车检费、强险税、年审费、养路费和车辆牌照费等。国家职能部门,要对现有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该取消的收费一定要“扫地出门”。
其次,减税。在出台排放税之前,有必要对现有的税种,比如附加在机动车辆的税收??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等,进行全面的合并,或者减税。因为,中国要实现向环保税顺利过渡,不仅是增加一个税种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完善现有税制结构,力求使税收制度变得公正、公平和合理。
|